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对全省政法系统获得2023年度省部级以上表彰、记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怀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秀华同志获得2023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怀仁市政法系统要以受到表彰记功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开拓创新,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怀仁、法治怀仁,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业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怀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秀华,女,汉族,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她在怀仁法院工作30年来,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自到法院工作以来,无论是在哪个部门、哪个岗位工作,她始终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职业操守,以“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为工作目标,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办案宗旨,以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2020年以来,她主审各类刑事案件403件526人,已审结402件,结案率为99.75%,结案占比45%;主审行政案件1件,已审结,结案率为100%;主审民事案件232件,已审结231件,结案率为99.57%,结案占比39%;且无错案、超审限案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了一名法官的忠诚。2010年3月,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权先进个人”;2011年3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女干警”;2014年2月,被山西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7年3月,被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办案标兵”,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22年1月,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山西省优秀法官”;2022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办案标兵”;2023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先进个人”。
勤学理论铸忠魂
她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她除了参加院里的集体学习外,通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反复钻研习近平总书记的“三篇光辉文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她始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谋划未来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近三年来,她做了60000多字的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6篇。通过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让人民在司法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担当奉献护公平
一是在经常“充电”中提升本领。为适应新时代对审判工作的要求,她自加压力,自觉地向书本学习,向资深法官请教,丰富了个人的学识,提升了工作能力。2009年,怀仁法院被山西省高院指定为4家“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之一,她接受院党组指派,不仅召开了一个朔同两市两级法检两院从事刑事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量刑规范化示范庭,还起草了本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1年,她受山西省高院之邀参加了山西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2012年,怀仁法院被最高院指定为全国40家“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她再次接受院党组的指派参与该试点工作文件、方案的起草、实施工作。2010年,她撰写的武某离婚纠纷案件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权案例”二等奖。
二是在细微深处践行宗旨。她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作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开创“圆桌式”审判方式,使被判缓刑的少年犯王某圆了大学梦。2011年,经过她不懈地努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一件历时两年之久,一度上访至北京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调停。2022年,她又接受院领导指派,将一件历时三年之久、在2021年政法教育整顿期间反复信访的行政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
三是在重大斗争中勇于担当。她承办过怀仁法院各类重大案件,特别是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怀仁法院共受理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案93人,她自己就主审了18案69人,占比70%。在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她严格把关证据,坚持以事实和法律说话,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她主审的兰某一案,以兰某犯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8年12月初,公诉机关一并对薛某军等4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她因颈椎腰椎严重突出需卧床休息,却坚持在病床上完成50000余字的判决文书,如期对4案15人涉恶犯罪分子进行了集中宣判,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2019年3月,她主审的李某宇等7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涉恶犯罪案件,因李某宇胸椎以下完全瘫痪,无法自行到庭接受审判,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她主持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保障该案如期结案,且无一人上诉。同期,她在审理常某红等人冒充记者在不足2月连续45次敲诈宾馆等娱乐服务业涉恶犯罪案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参加旁听,通过庭审直播,新闻媒体报道、法院公众号宣传的方式,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2021年,全院的2件涉黑犯罪案件均由她主审。其中白某权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劳动案,因社会影响大、审理时间紧,她不听同事劝阻、不顾术后贫血后遗症,放弃节假日、每天加班至凌晨一二点,对案件进行抽丝剥茧地分析,制定了缜密的庭审预案,不足15天就开庭审理了该案;在连续5天50多个小时的审理过程中,她随身携带糖块防止因低血糖中断开庭,之后又完成了130000余字的判决文书,如期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与此同期,她还审结了朔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在本辖区内职务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某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南某中等人受贿案。2019年以来,她审结了山西省纪委监委、朔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6件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保持了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2024年春节过后不久,她就披上法袍、加班加点、仅开庭审理用时4天近45个小时左右,审结了一宗全案9被告人均为聋哑人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024年12月,她更是不畏凶险、勇于担当,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将一宗脱逃六年之久才归案的高度敏感案件圆满审结。为此,她受到朔州市委政法委、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怀仁市委政法委以及相关机关的一致好评。
四是在特殊时期甘于奉献。2022年年底,新冠疫情横行肆虐,怀仁进入紧急防控模式、实施静默管理,法院干警被分配到包联小区进行值守。为了不影响案件审理,她丈夫帮其值守,后因突发脑出血疾病被送往外地抢救治疗,她在医院陪护丈夫时感染了新冠疾病。面对此种情况,她不但没有放慢工作脚步,而是欣然接受院领导分配的额外任务--分担民事审判工作。她在丈夫术后五天便运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统筹安排刑庭干警投入新一轮战斗,如期审结84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
五是在社会综治中争先创优。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她还主动承担起法治宣传任务。2022-2023年,她先后带领刑庭干警将《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养老诈骗、禁毒等法律知识送入社区、乡村、学校;她主动邀请怀仁市委政法委等机关前往当地多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严于律己树形象
在三十年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她始终坚持人民法官标准,认真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五个严禁”的廉政纪律,自觉地遵循做人的规矩、办案的规矩,在金钱面前不打“小九九”,在办案中不打“歪主意”,做到了请吃不到、送礼不要、给钱不收,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奉献的良好形象。(宗飞 闫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