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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基层干部三“自”诀

2025-04-29 17:47:02 | 来源: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严格做到自律、自省、自警,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自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如同一座灯塔,为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照亮了廉洁履职、服务群众的道路。基层干部要经常性、主动性地开展自我检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时时勤拂拭思想灰尘,刻刻加固作风堤坝,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日常小事小节中守住底线。深入剖析自己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不断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作风,善于倾听他人意见、虚心接受建议,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洗涤,主动清洗思想和行动上的“灰尘”,在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中保持清醒,守住正道正义。

自律。《规定》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的总体要求、行为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基层干部要深入学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搞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刻在心头,成为思想和行动的指南针。将所学所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党性修养。要“以案为鉴、以案促学”,以真实、鲜活的案例作为参考,进一步找准身为党员干部的底线,从灵魂深处唤醒纪律意识,真正做到讲政治、明是非、知荣辱、守纪律。

自警。“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面对“名利权财”的诱惑,基层干部必须坚定立场,严守纪律,坚决做到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用《规定》约束自己,自架“高压线”,自觉“正衣冠”,自念“紧箍咒”。同时,要抵御住利欲熏心的考验,坚守灵魂深处的纯洁,真正将法纪视为不可触碰的“雷池”。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纪法培训、廉政提醒、约谈通报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要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和违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纪,让农村基层干部在常态化教育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警觉性。(丁乐天)

责任编辑:刘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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