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廉政建设 > 正文

以廉洁之基,筑乡村振兴大厦

2025-04-22 10:19:32 | 来源: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中关镇人民政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划定了清晰红线,这一举措如及时雨,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深远,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

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是乡村振兴的“操盘手”,手中虽权力不大,却关乎民生大事。从惠农补贴发放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乡村建设项目推进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落实,桩桩件件,都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他们的廉洁与否,直接影响群众对党的信任、对政策的拥护。若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骗取补贴、侵占集体资产、插手工程项目,群众看在眼里、怨在心头,乡村发展又何谈和谐稳定?唯有干部清正廉洁,方能凝聚民心,为乡村振兴汇聚力量。

此次《规定》直面农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基层干部戴上“紧箍咒”。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领域,明确禁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让每一分补贴精准落入农民口袋;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严禁设立“小金库”、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等行为,守护好集体财富;对乡村建设项目管理,杜绝虚假招标、违规干预,保障项目合规推进,让乡村建设成果经得起检验。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如一道道坚实堤坝,堵住权力寻租的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动《规定》落地生根,需打出“组合拳”。各级党委应扛起主体责任,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形成有力震慑;完善监督体系也至关重要,不仅要有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更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互联网搭建监督平台,让群众成为监督“生力军”,使基层干部时刻处于监督之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农村基层干部要自觉将《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增强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住廉洁底线;提升履职能力,在乡村振兴舞台上,既廉洁奉公,又担当作为,为农村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乡村振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宏伟事业。让我们以《规定》为契机,夯实廉洁之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乡村振兴大厦添砖加瓦,让广袤乡村在清廉之风的吹拂下,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发展之花,向着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大步迈进 。(王蓉)

责任编辑:赵新新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