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强调,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是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关乎国家兴衰、人民福祉,不容丝毫懈怠。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慎独慎微,做到存敬畏“不敢为”、晓制度“不能为”、有觉悟“不想为”,以铁的纪律、钢的意志,全面打赢这场伟大战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不敢为”筑廉政根基,心存敬畏亮惩戒之剑,“强化警示”震慑人心,共守廉洁自律之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反腐斗争中,党纪国法犹如铜墙铁壁,构筑起党员干部面对腐败的第一道坚固防线。故而,需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之决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使反腐利剑高悬于顶,形成雷霆万钧之震慑。习总书记曾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此等零容忍的态度,令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无所遁形。近年来,一系列反腐大案要案的查处,犹如秋风扫落叶般迅猛,彰显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与力度。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一旦触犯党纪国法,皆难逃严惩之命运。高压态势之下,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时愈发谨慎,不敢轻易触碰腐败的底线。同时,通过深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体悟到腐败对个人名誉、家庭幸福乃至社会和谐的巨大危害,形成对腐败深深的畏惧感,真正做到“不敢腐”,让清风正气充盈每一个角落。
“不能为”固廉政基石,源头治理织密制度网,“扎紧笼子”防微杜渐,守护清风正气长存。“无规矩不成方圆。”廉政建设中,制度约束守护着党员干部远离腐败深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通过精心布局权力的配置、织密权力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之舟在法治的河道行稳致远,不被私欲的暗流所吞噬。近年来,我国在反腐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从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腕实施,到反“四风”斗争的深入开展;从巡视监督的利剑出鞘,到派驻监督的全方位覆盖;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日益完善,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完善,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更提升了反腐斗争的效率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和成效。制度的刚性约束,严堵了尚存的漏洞,防范了潜在的风险,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党员干部在制度约束下“不能腐”,极大减少了腐败滋生的空间与发生的可能。
“不想为”立廉政本心,内心自觉筑思想之堤,“筑牢堤坝”抵御贪念,涵养清风明月之境。《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身为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肩上的职责与使命,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坚守内心的纯洁与高尚。反腐败斗争中,“不想为”是最高境界,需从多维度出发,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加强党性教育,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起廉洁自律的观念,提升自身思想觉悟,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从内心深处不愿、不屑涉足腐败的泥潭。加强道德教育同样不可或缺,注重提高道德素养与职业操守,铸就“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钢筋铁骨”。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腐败案例,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与严重性,以人为镜、以史为鉴,从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与坚定立场。此外,还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通过先进典型的感召,自觉追求清廉自律的生活方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柳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