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廉政建设 > 正文

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

2024-07-18 10:57:27 | 来源: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目前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要求,强化学习、严守纪律,增强纪律养成,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主动参与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重要历史节点,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纪律教育,积累了丰富经验,是我们推动中心工作的惯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通过自主学习、党支部学习、党课学习和党小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切感受《条例》的根本含义,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言行。守纪不能只是空谈,而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铸牢纪律“防火墙”。每个党员都要从日常的一言一行、小事小节做起,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时刻审视自己、检查自己、反省自己,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知边界、明底线,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持之以恒加强党性修养。新时代新征程,要在实践中持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品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要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

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杨于忻)

责任编辑:张艺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