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前进路上的明灯,我要认真落实学条例、懂规矩、明纪律、知底线的要求,花力气、下功夫学习党规党纪,真正做到“入心”“入行”“入行”,时刻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回答了全面从严“全面”到什么范围、“从严”到什么程度、“治党”要治哪些方面。我们一定要纪严则清正,清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坚守党纪是每一个党员的立身之本和根本要求,作为一名基层的共产党员,就更要严守政治纪律,注重廉洁自律,坚决筑牢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必修功课,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做工作上的用心人。《条例》明确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实际工作中不付出行动都是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联系自身岗位,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能否妥善的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是检验干部担当能力的一块“试金石”。在碰到困难时,我们应勇往直前、迎难而上的品质,如果退缩、后躲,困难永远得不到根本解决。我们要敢于承担,以“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投身到工作中。
做生活上的踏实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如果在小事小节上把持不住,在大事大非上也不会有所敬畏。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慎独慎微,对自身行为和思想要时刻筑牢防线,“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都是一样的,要将纪律转化为日常生活和行动自觉的指南,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要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董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