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是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着力点,更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把握“心中尺”、明确“手上界”、守好“工作规”,强化自我约束,守住规矩,持续锤炼党性,绘制奋斗者的创业蓝图。
心中有尺,方能有戒;心有所戒,行有所尺。戒是纪律,尺是分寸。心中有戒有尺,才能自觉讲规矩、守纪律,才能心存畏惧,不失分寸、不越雷池、不踩红线,干净干事、稳步阔步。“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禁区”,找准“红线”,对照自身、查摆不足,既要“拘小事”,更要“拘小节”,常“照镜子”“正衣冠”,保持清醒头脑,剔除思想“杂念”,纯洁创业“精神”,不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手上有界,行有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界是限制,初心是方向。在党纪的范围内随意施展的双臂,才能更加灵活,更有方向感,才会触碰到希望的终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因此,党员干部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找到自己手上的“界限”,画好自己的“圆”,规范自己的“路”,不盲目、不随意、不放肆、不纵容,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小事小节上体现党性、展示原则、发挥人格,在大是大非面前稳定把握自己,坚守纪律法治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红线、底线、高压线,在党纪的“世界”中行稳致远。
工作有规,事才有章;有章可循,规才可依。规是规矩,章是章法。事无规矩定无章法,有法不依必定执法不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要从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警醒自身,常给自己念念“紧箍咒”,常为自己“刮骨疗毒”,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先知后行、克己慎行,以行有“所止”推动行有“所为”,以忠诚干净担当绘就干事创业发展的新蓝图。(杜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