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基层,做好从严管理干部与鼓励担当作为就显得更为重要。
在政治监督上持续发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带头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持续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上下苦功夫、深功夫和实功夫,真正将纪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自身增强纪律意识、锤炼党性修养的过程。
在高压态势上持续发力,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问题。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坚决聚焦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把正风肃纪抓出常态、形成习惯。并保持工作定力、寸步不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及县委十八项规定精神,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变大。
在深化标本兼治上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遏制增量,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为“不能”“不想”创造条件。充分运用孙志刚、黄秋斌等反面典型以及身边人身边事,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加强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在选人用人要求上持续发力,推动考核利剑更好转化为干事创业激情。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持续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数据库储备,做到人岗相适,增强整体功能。从严管理监督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将从严管理监督运用在精准选人用人上,体现在严管厚爱结合与激励约束并重之中,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打气,让素质上佳、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有为且有位。(万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