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的学习中多次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准绳,明确人生的理想、方向和底线,走“实干”“清廉”之路。
坚守党性是通过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使自己的党性得到增强和完善。加强党性修养,要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既干事,又干净,既干成事,又干实事。在为人民服务的任何时候,应该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付出,同时还需经常性地自我批评、自我完善,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
墨子说过:“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严守法纪红线,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要坚持自我净化,带头做到自警自省,自觉学法纪、懂法纪,弄清楚可为与不可为,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自律是廉洁底线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党员廉洁自律问题。他强调,古人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党员干部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严格要求自己,以廉洁的作风和廉洁的行动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始终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要经得起诱惑,时刻自律,同时要以党纪为准绳,明确人生的理想,走“实干”“清廉”之路。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着眼“治未病”,科学研判分析党员干部可能出现“病变”的领域和表现形式,筑牢监督防线,提前做好防范,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并统筹整合监督体系建设,完善组织部门内部相互配合、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监督制度执行力,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让干部自觉适应“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督新形势,自觉讲政治、敢担当、知敬畏,自觉去私心、秉公心,做到轻装上阵干工作,心无旁骛谋事业。(汪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