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委编办主动作为,聚力夯实法治思维,不断强化高效督查,推动机构编制科学规范从严管理,发挥更好效能。
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机构职责审批。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强化归口管理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编委会集体决策制度,凡动议、审议决定部门机构编制重大问题,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或报请上级编制部门审批,不断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
强化精细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能。以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为基础,依托实名制系统,严格出入编审核把关,对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变化实时动态调整和监管。全面摸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有人员、空编情况、拟退休人员、需要预留编制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使用计划,把稀缺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为重点岗位和基层队伍建设提供编制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规矩。着力打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预防体系,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能,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督查”。积极开展改革事项监督,把落实“三定”规定作为监督重点,点对点跟进指导涉改单位的职责划转、规范挂牌和登记管理等工作,推动稳妥审慎做好人财物划转接收工作,实时掌握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要严守改革纪律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有关机构改革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纵横通联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