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运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双指挥长,党政班子成员为村级前沿指挥部指挥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指挥部,健全完善工作推进制度,指挥部做到一月一调度,定期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例会、调度会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个不摘”得到全面落实,有效解决了乡村振兴工作力量问题。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晰责任分工,定期下发工作提示,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分解到班子每一个班子成员、每一个责任部门、每一个村、每一个网格员、每一个帮扶责任人,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三是狠抓工作作风。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追责”,成立督查工作组,定期对照下发的工作提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好的通报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并将督查情况列入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中央内容,做到“专人做督导,事事有结果”。同时,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聚焦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严查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以及在乡村振兴领域中的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徐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