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建设了巨型关公雕塑、水司楼等文化地标,存在脱离实际,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等问题,浪费公共资源,一味追求“高大上”,结果不仅浪费了财力和社会资源,还助长了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出现这一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建设不规范。一些地方官员对于地标建筑缺乏正确认识,盲目以为高、大、特的建筑就可以成为地标,而忽视了建筑本身需要有的文化内涵。还有一些干部存在功利主义思想,把地标建筑作为自己的政绩观,而没有考虑如何为当地创造更多收入。二是建筑不合理。这些地标建筑风格没有融入当地的整体建筑风格,加之缺乏当地的历史文化内涵,导致建筑本身只是作为建筑呈现,难有美感,无法吸引游客。再加上后期运营不规范,没有结合相关产业,单独依靠地标建筑也难以产生良好效果。三是监督不到位。立项审批不严格,对于此类建筑上级部门门没有科学评估,而是随意通过。在建设过程中也没有听取民意、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合理的建筑没有及时叫停。对于此类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惩处措施,尤其是对于负责人没有进行严厉追责,导致一些人有恃无恐。
对策建议:一是要提升认识能力。一方面,通过思想理论课程和案例讲解,转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深刻认识到工作是为民服务而非“为己添彩”,正确理解地标建筑的作用不是为了凸显高大上而是成为城市的文化内核。另一方面,加强领导干部的能力提升,提高干部的城市规划水平,合理对城市布局和建筑进行规划。二是要融合地方特色。要充分调研,在深刻理解当地文化的基础上,建设结合当地特色、民俗的地标建筑,同时,促进周边餐饮、旅游、娱乐等产业链发展,发挥建筑的作用。另外,要积极对外推介地标建筑具有的文化内涵,讲好文化故事,提升吸引力。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入口关,对于地标建筑的建设申请科学评估、严格审批、审慎立项;做好持续监管,相关部门门采用突击检查方式了解建筑建设情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民意。加大处罚力度,对于造成重大财政浪费和不良后果的建筑,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终身追责制,倒逼领导干部负起责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报京乡人民政府 韩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