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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好干部

2022-09-23 17:15:46 | 来源: 中廉在线

9月6日,新华社刊发的文章《激荡清风正气 凝聚党心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述评》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入整饬作风,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反腐败斗争,激荡清风正气、凝聚党心民心,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党员干部要以廉洁奉公的思想、秉公执法的行动,自觉自律接受党内组织及群众的监督,以“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姿态服务人民群众,方能“不负众望”,得到人民的信赖。

永葆廉洁奉公的思想。“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清正自守、廉洁奉公是社会主义廉洁文化的内核,只有做到廉洁奉公,才对得起党员的身份,才能不辜负组织的重托。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针,唯有时刻保持正确的思想方向,行动才不会“偏航”!党员干部应当高举廉政的旗帜,谨记自己作为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向一切腐败行为说不,要将清正廉洁的思想深植进脑海中,树立起“为政清廉”、“克己奉公”的思想道德底线,从思想上、从根源上拒绝腐败!

坚定秉公执法的行动。“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信赖。从拒收贿赂、秉公执法的边检军官杨春燕,到以“无私廉洁诠释公平公正”的模范法官李庆军,他们都能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党员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要能公平公正,不徇私枉法,在工作实际中要做到公私分明、不因私忘公,坚决恪守秉公执法的原则,以此践行自己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誓言。

涵养接受监督的自觉。“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权力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是柄“双刃剑”,用得好,造福一方,用不好,人民遭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唯有加强监督,提升自觉性,给权力这柄“双刃剑”配上名为制度监督的“剑鞘”,形成以制度监督权力行使的惯常机制,才能发挥权力的正向作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监督是真正的爱护”的观念,要在接受外界监督的同时,还要学会自我革新、自我监督,主动拒腐防变,让“不敢腐”更进一步成“不想腐”。(福建省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周薇薇)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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