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抓牢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责任,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狠抓任务落实。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开关”,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抓紧主体责任。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具体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管人管事管自己,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形成“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齐心协力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
抓实廉政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组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传递全面从严治党信号,消除模糊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范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