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实践经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手中掌握一定的权限,“身边人”往往又是最亲近的人,容易出现管理“盲区”和滋生权力腐败。出台《规定》以制度名义为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明确“红线”和“底线”,本身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在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落实,就能从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行权责对应,坚决反对特权,防止滥用职权。”在近些年查处的案件中,“一人当官、全家腐败”“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一家两制”“父子兵”“夫妻店”等事例不胜枚举。少数领导干部权力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公权力当作“私人财产”,大搞关亲顾友、“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把戏,甚至极个别领导干部政治信仰崩塌、党性意识弱化,为“身边人”大开“绿灯”,大搞“幕后指挥”等等,凡此种种皆因个人变质、变节。权力姓公,并非领导干部个人私产。中办印发的这个《规定》,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更是要求把反腐败防线前移,“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 当然,规范权力的运行,还需铁规发力,制度生威。要管住领导干部权力“任性”,防止“封妻荫子”现象的出现,一方面要盯紧干部本人,充分掌握其工作中和工作外的情况,对其交友情况和平日作风有充分了解,一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则随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是“家务事”“私人事”,领导干部不仅应严格约束自己,让手中公权不超出应有边界,同时还须正身齐家,教好子女,管好家人,对身边腐败“零容忍”,不让自己手中公权沦为他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规定》出台为契机,把家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以“严”的心态适应“严”的状态,又要以“严”的清醒恪守“严”的规矩,及时提醒、纠正身边人的错误言行。唯有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全面“整肃家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斩断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与利益相关人的商业行为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的“链条”,才能真正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云南省巧家县委组织部 邱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