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深入理解《准则》内涵,把《准则》要求贯彻到把方向、控大局的总体规划中,贯彻到各级党组织建设过程中,贯彻到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中,确保党内政治建设不断深入,保证党的建设坚强有力。
坚持正确导向,把好选人用人这个“发力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干部动议、任前公示、离任审计、全程纪实等制度,干部选任全程留痕、纪实备查、审批备案,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调整后,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同时,严格执行“12380”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对受理时间、受理内容、办理程序、保密程序、查核原则、结果运用等进行规范,实行“五个一”工作法,明确专人负责“12380”举报平台的受理工作,确保受理举报渠道24小时畅通。
坚持制度落实,规范组织生活这个“活力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理论水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交纳党费、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从严从实开展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聚焦关于基层党建的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落实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发展党员全程督导和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查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纪律和权力运行监督这个“着力点”。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和政治监督台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现了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局面。成立巡察机构,在工作推进中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和方向,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以案促改,针对“吃空饷”、单位预算资金使用、人防异地建设费收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同时,坚持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督,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煤炭领域、供销社领域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联席调度、分析研判、舆情会商、风险预警等制度机制,注重加强各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范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