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聚焦组织部门主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凝心铸魂。始终把强化学习作为提升素质、转变角色、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径。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更加自觉主动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践行组织工作初心使命,为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牢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廉政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牢廉洁从政的思想红线。
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行党建“清单制+责任制”。制定出台抓党建工作不力处置规定及认定办法等制度,推动上下重视党建、大抓党建。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汇报。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指导。积极开展讲廉政党课、交心谈心、提醒约谈等活动,对单位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指导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任佳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