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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聚力强化作风建设 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2022-04-22 16:44:16 | 来源: 中廉在线

“强化作风建设,要敢于‘揭短亮丑’,更须立行整改,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在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

东河区纪委监委积极响应全市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动安排,聚焦当前重点工作,坚持严字当头,在带头强化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动全区干部队伍作风不断转变、担当作为能力不断提升。

找到“病灶”,才能对症下药。为了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走、往实里做,东河区纪委监委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区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大起底,对2021年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找出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印发《关于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2022年行动方案》,确定6项专项治理重点,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这6个方面的治理重点,究其根底,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懒政现象的变种和表现形式,比如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党员干部不想为不善为不敢为,影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风’及‘新衙门’作风等,开展专项治理,就是找准‘钉子眼’,狠下‘重锤敲’,推动作风建设切实取得实效。”东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作风好不好,关键看领导。领导干部是作风建设的组织者、管理者、推动者,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和指示灯。东河区纪委监委紧紧抓住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将推动作风建设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意见,明确2项14条监督措施,通过问题排查、监督落实、下发“两书”、约谈提醒、通报批评、以案促改多点发力,督促关键少数不断提高强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得严不严、细不细、及时不及时,直接关系到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不得半点拖延和马虎,特殊时期和关键时刻最能检验干部作风、锤炼干部党性……”区纪委监委对疫情防控期间一起履职尽责不力行为进行了通报,并对责任社区的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纪委对我的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是一场‘及时雨’,让我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将认真反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履行好工作职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接受提醒约谈的社区党委书记表态道。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针对重点工作落实约谈区分管领导和主体责任部门、街道主要领导3人,印发22期督查通报、11份督促提醒函,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6人,在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风向标’,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从整治干部作风做起。”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跑起来、抢时间、争一流,聚焦聚神聚力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东河区纪委监委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分析研判全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状况,深入整治服务群众不优、纪律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振等问题,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惩治“衙门”风气、“官僚”习气,对企业和群众诉求随意说“不”、故意习难、“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纠治碌碌无为混日子、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顽疾,有效破除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梗阻和障碍,以作风大改进推动营商环境大优化。去年以来,共处置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1件,处分27人,组织处理9人。“码上监督”共受理群众反映政务服务方面问题23个,制发监督建议书26份,约谈2人,全部予以推动解决。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好作风的“正确打开方式”。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树立实干实绩实效鲜明导向,区纪委监委起草制定减责免责暂行办法,在自身职能职责范围内,明确减责免责适用范围、条件和具体情形,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干事创业、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偏差或失误、错误,经研究商定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积极营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减责免责的良好环境。“在不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更加注重正面引导激励、推动问题整改,多做提醒式的教育监督,多做纠偏纠错工作,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干事创业,真正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综合效果。”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阐述了制定减责免责暂行办法的初衷和目的。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长期性,作风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成。对此,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下一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和“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持续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展现作为。(东河区纪委监委 张羽霞)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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