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监督弱化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制定落实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镇纪委在村务监督中的统筹领导作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监督的“探头”作用,推动实现协作联动、同向发力,切实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建立专人包村联系机制。镇纪委干部包联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个别沟通谈话、实地督促检查等形式,指导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发《镇纪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协作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督内容和方法程序,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按图索骥”“照图施工”,切实将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定期分析总结机制。镇纪委定期组织召开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监督记录等方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摸底,重点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财务、重大项目实施、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履职情况,总结梳理包联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推进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切实推动村务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监督台账,形成监督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移送范围、程序、时限和工作要求移送镇纪委。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好登记,及时处置。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合开展线索处置相关工作,有效整合工作力量,推动提升办案质效。
建立培训指导机制。加强对镇纪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围绕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意义、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专题辅导,有效提升村委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同时,认真梳理、采纳关于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意见,分享好经验、好方法,做到查问题、补不足,进一步提升镇纪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执纪效能。(东河区纪委监委 张令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