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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纪委监委: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2022-03-23 16:53:33 | 来源: 中廉在线

“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政务开除公职处分......”近期,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对9起党员干部涉嫌酒驾醉驾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近年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多发、频发、屡查不绝,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固阳县纪委监委以酒驾醉驾小切口,向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发出一份承诺书,以案提醒。近日,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发出《拒绝酒驾承诺书》,号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倡导自觉遵纪守法的文明新风尚,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当好“拒绝酒驾、安全出行”的倡导员、践行者。要严守底线,敬畏法律法规,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养成拒绝酒驾醉驾的自觉和习惯,持续改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止目前,全县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共签订承诺书108份。

召开一批宣讲会,以案促思。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拒绝酒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的工作方案》,各镇纪委、纪检监察组联合交警部门,针对监管部门单位“点对点”全覆盖开展警示宣讲。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步发力,促使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加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截至目前,开展警示宣讲9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210余人。

查处一批案件,以案震慑。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纪法意识、责任意识淡薄问题,县纪委监委加强与交警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案件线索快速移交机制。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时,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快查快结。同时,深挖酒后驾驶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去年以来,处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固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王宁)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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