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组织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前,支部班子就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了专题研讨,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主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对党支部班子、党员干部对支部委员及党员之间的意见。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广大党员紧紧围绕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会上,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组织生活会总体要求,从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等四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从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党性修养、履职担当意识四个方面剖析了问题形成的原因,从强化理论学习、深化整改落实、增强支部班子凝聚力、党建工作引领巡察高质量发展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包晓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包晓明与大家一起,既盘点了自身学习感悟,又查找了个人问题不足。他说,开好组织生活会,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查摆问题深刻,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诚布公,体现了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真诚,达到了预期效果。全体党员干部一是要强化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常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进一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论述。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特别是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常态化、长效化抓好学习教育,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能力、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要发挥好巡察政治监督的利剑作用。聚焦监督重点,围绕巡察工作相关问题深入调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抓好本年度工作的谋篇布局,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举措抓在手中,积极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健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奋进的姿态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要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支部班子要坚决担起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将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剖析出的各类问题形成整改清单、纳入整改任务台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把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同各类监督检查统一起来,完善整改措施,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董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