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晨读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51条至74条……”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恢复了“晨读天天练”活动,按照“年计划、季统筹、月部署、周落实”的要求,每天有专人对党纪法规、党史学习教育内容轮流进行领学。
教育培训是加强干部成长的“催化剂”。近年来,九原区纪委监委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方法,激活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一池春水”,实现干部“能力素质”和“精神状态”双提升。
多措共进,培训方式有突破
一是“订单式”选学。年初向纪检监察干部征求培训意见建议,紧扣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科学设置培训专题,分级分类开展培训。二是“微课式”教学。以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位,每周自主选择时间和学习内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微课堂”,填补技能短板、完善知识结构。三是“网络式”教学。依托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钉钉学习群等,打造随时随处可学的学习教育新平台。四是“互助式”教学。采取“老带新、新帮老、室对组”的“一对一”互助模式,搭档了22对“一对一”组合,通过案件同查同办方式,帮助新老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互相学习,共同提升办案能力。
分类施教,培训内容重实效
结合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按照监督执纪类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行政类纪检监察干部、新进人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等“四类人员”进行划分,根据培训对象综合能力、培训需求、工作性质等不同内容,以“精兵素能”培训班及“清风讲堂”为载体,通过开展骨干授课、业务测试、模拟实战练兵、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形式,有效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培训,尽量避免“一刀切”和同质化,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培训全覆盖。近两年,区纪委监委组织对“四类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达2000余人次。
以考促学,培训效果严检验
聚焦政治素养、执纪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建立“以考促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在保证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线上、线下“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测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对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干部及时予以提醒。同时,将业务学习与实战检验相结合,通过模拟实战、以案代训、参与上级相关部门执纪审查调训等形式,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实战检验。
下一步,九原区纪委监委将在打造精品课程和师资队伍共建共享上下功夫,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力求“接地气”,进一步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具体指导性和针对性,提升培训实效,切实发挥教育培训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作用。(赵家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