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廉政建设 > 正文

包头市青山区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双“十条”

2022-03-15 13:57:39 | 来源: 中廉在线

一、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新发展理念,倡导“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坦荡真诚与企业家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01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要积极推动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青山区各项惠企政策落实,细化政策执行和标准,为企业提供咨询、答疑服务,保障企业充分享受到优惠政策;

02定期进行调研走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及发展情况,准确摸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0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积极担当作为,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和效率,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充分运用各种手段为企业提供高质高效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04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05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要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力,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做到“无事不扰”;

06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要在制定实施涉企政策和作出涉企重大利益决策前,注重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

07畅通举报渠道。要畅通企业直接向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及时受理处置企业举报线索、反映问题和利益诉求;

08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保障企业人员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注意维护企业声誉;

09确保诚信履约践诺。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优惠条件;

10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要注重发现诚信守约、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优秀民营企业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让优秀的民营企业有社会荣誉感。

二、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坚决守住廉政底线,把好政策分寸,确保始终在政策纪律允许的范围内交往。

01不得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02不得接受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度假、娱乐保健等活动安排,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企业产品或者服务;

03不得违规在企业任职或者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重要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

04不得向企业摊派或者报销应当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将个人消费开支转由企业买单;

05不得违规向企业借贷资金,或者变相占用、使用企业汽车、房屋等物品;

06不得在履职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不得对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反映的问题无视漠视、消极应付;

07不得在监督管理服务中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障碍、选择性执法或者违规指定、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08不得在行政管理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扣留或违规增加企业负担;

09不得滥用职权,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企业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

10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为受托企业在项目审批、业务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影响企业公平竞争环境。(中共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王忠厚
手机版
毕业论文网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