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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钉眼” 保持定力 狠下“重锤”

——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六项行动”谋篇2022年作风建设

2022-03-10 15:33:27 | 来源: 中廉在线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是今年中纪委向各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动员令,是推动“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的冲锋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检视、精细研判地区作风建设重点,坚持靶向施治,强化分类治理,制定2022年作风建设行动方案,以“六项行动”为切入点,擂响战鼓,全面开启新一年作风建设新征程。

把好作风建设“方向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三新一高”,把作风建设行动融入推动全区干部落实“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对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进行细致梳理,对各级纪委全会提到的坚决纠治作风问题、严厉惩治不正之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等内容进行深刻理解,对作风建设行动重点内容充分研判,制定印发《东河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治理 推动高质量发展2022年行动方案》,明确作风建设行动总体目标、行动重点、具体措施和组织保障。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懒政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推动全区各级干部履行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职责,积极担当作为,着力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东河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找准作风建设“钉子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十届区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大起底,对2021年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做到把握共性问题,区分个性问题,找准找出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靶向施治、精准施策提供基础数据,列出6项专项治理作为2022年作风建设大行动的抓手。一是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政治站位不高、职责履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二是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服务群众不优、纪律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振等问题。三是开展“四风”及“新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10种表现及隐形变异等问题。四是开展党员干部“三不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不想为、不善为、不敢为等问题。五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违反“三公”规定,变相发放福利奖金等问题。大力整治“红包风”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不良风气。六是开展不良“酒桌文化”“饭局文化”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利用酒局、饭局为由的走后门、拉关系等歪风邪气,大力纠治不良“酒桌文化”“饭局文化”。

种好作风建设“责任田”。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区纪委常委会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统一行动,与巡察机构协同联动工作格局。成立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作风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全力推动、统筹实施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增强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协助党委职责摆在突出位置,及时、经常向区委汇报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抓住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制定区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通过问题排查、监督落实、下发“两书”、约谈提醒、通报批评、以案促改多点发力,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强化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探索作风建设“新良策”。探索清单式、“一体化”、智能化精准监督模式,常态化运行以网络平台和大数据信息促进监督执纪的新模式、新路径,规范运用“智慧监督平台”,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指标同步部署上线,研发同级监督小程序,规范运行“处分决定执行记实监督平台”,着力打造智慧纪检监察平台体系,为监督执纪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6项行动内容为切入点,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细化具体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干部作风建设等监督清单,并列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建立纪巡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区作风建设水平大提升。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靶向施治、治树并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纪委、市纪委以及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开展常态化监督。紧扣2022年作风建设行动重点,发挥“室组地巡”统筹联动监督优势,组建4个专项监督组,明列作风建设行动监督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二是开展集中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假日、休息日,采取拓宽举报渠道、实地调研、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点穴式”监督等方式,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大力纠治“酒桌文化”“饭局文化”、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不良风气,防止反弹回潮。三是开展重点监督。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中心工作,持续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和行业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造成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既严肃查处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懒政行为,又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激励机制,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推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推动全区作风建设持续向好。(朱锦岩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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