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内蒙古商都县纪委监委党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大家一致表示要学好职责规定,明确自身责任担当,树立起新时代纪检干部的新面貌。
全体纪检监察党员干部明确表态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并且深刻领会制定《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体纪委干部力争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要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二是要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一如既往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持续深化“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同时,纪委领导还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县纪委监委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各部室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委组织部 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