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4日,内蒙古包头市昆区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第二党小组和区委巡察机构(第三)党小组分别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会前,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内容。
会上,各党小组组长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了2021年党支部工作情况。每名党员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对照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五个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组织生活会上收到的意见,做到一条一条整改、不等待不观望、不敷衍塞责,把组织生活会的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效果上,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建设自我,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会议最后,各党小组党员干部,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开展民主测评。(包头市昆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