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作为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通过高位统筹推动,严把评定关口,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正向引导,扎实推动2020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
一是高位部署,上下联动,统筹推动落实。结合疫情防控和评定工作实际,印发了《东河区2020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及各方职责,形成区纪委监委统筹部署、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区镇(街)两级联动的评定工作格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020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联络群”,线上动员部署,明确各部门单位评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责任,开展线上全天侯“云指导”,随时解答和解决评定工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有力保障了评定工作有序推进。目前,评定工作已按方案步骤完成4个阶段工作任务。
二是三关审核,三级公示,确保评定质量。将评定工作作为对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严把评定审核“三道关口”,确保选出的“清风干部”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严把参评单位“初审关”。各参评单位严格落实评定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第一道关口,逐个审核本单位人员,并召开会议审定上报区联审小组办公室;严把成员单位“联审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初审名单汇总后,提请10家联审成员单位及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再次联审把关,并出具联审意见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把领导小组“终审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联审反馈意见后,组织召开“清风干部”评定工作联审会议,对拟定人选进行最后审议,形成公示名单。最后,由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参评单位及二级单位通过各自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三级联动”公示,同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出的“清风干部”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现已公示2020年度“清风干部”353名、“清风干部标兵”48名。
三是健全机制,动态管理,永葆清廉本色。坚持评定工作与动态管理同步推进,健全动态管理制度,完善退出衔接机制,切实做到参与评选的“清风干部”有进有退,避免“一评了之”,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实践考验。建立“清风干部”数据库,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按照三种退出情形,逐一筛查,严格审核,分类退出。因岗位调整、退休、辞职等情况已不在评定范围的“清风干部”,予以“调整退出”;在2020年度出现负面行为,已不符合评定标准的“清风干部”,予以“审核退出”;对因受过违纪违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符合评定标准的“清风干部”,予以“清理退出”。目前,运用动态管理“调整退出”370人,“审核退出”9人,“清理退出”29人。通过运用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推动“清风干部”队伍优进绌出、流转进退,保持队伍清廉本色。
四是注重宣传,强化导向,彰显评定实效。将宣传工作作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关键环节,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利用“今日东河”、“东河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和东河区纪检监察网站等平台推送“清风干部”评定标准及相关工作内容,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知晓度,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深入宣传“清风干部”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干部尽责担当、干事创业。通过“东河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向全区“清风干部”发出了倡议书,号召他们亮身份当“先峰”。在疫情防控、创城创卫等工作中,“清风干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成为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