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在整个案件查处中起着把关定向的作用,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纪委监委积极响应上级新任务和新要求,多措并举开展审理工作,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第一,严把审理关口。从案卷材料、手续程序、定性量纪入手,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全、手续缺失的,限期补充完善。严格审核定性是否准确,适用依据是否恰当,量纪是否适度。
第二,完善审理制度。案卷移送审理时手续要齐全,要有分管领导签字;首先承办人员进行预审,不符合移送条件的予以退回补充完善;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实行二人审案制度,主审全程负责,协审全程监督,室主任严格把关。执行室务会讨论制度,审理人员各抒己见,发表观点,有专人记录并出具审理会议纪要。
第三,个别案件提前介入,精准定向。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对于职务犯罪案件 ,审理部门根据案件进展程序,前移审理关口,提前掌握案件调查的基本情况,在证据分析、定性量纪等方面及时向审调查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实现明确查找方向、把控关键环节、缩短办案时间、降低办案成本、提升案件质量的综合效应。(土左旗纪委监委 云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