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群众来说,“末梢腐败”就是“顶级祸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聚焦基层政治生态的重点领域,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惩处盘踞在基层的腐败分子,坚决清除“污染源”,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败获得感。
“规范化”线索处置,提升案件查办效率。以高质量办案为标准,着力在工作制度上加以规范。实行领导包案、组团办案,班子成员亲自分析研判、亲自调查处置、亲自答复反馈机制,制定“五建立两实行”问题线索管理制度,从问题线索管理、依据、来源、处置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集中统一要求,确保问题线索得到优质高效处置。
“微腐败”全面清扫,增加群众满意率。聚焦反映镇、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建立区委、纪委双向联动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包案要求,组织召调度会、推进会17次,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制发“两书”责成相关责任部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抓专项”从严打击,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大棚房”问题清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和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由班子成员领办、重点督办、清仓销号,以点带面开展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优亲厚友、欺压群众,吃拿卡要、暗箱操作,贪污侵占、盘剥克扣等行为。(刘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