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张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区纪委监委内设科室负责人以及协调小组办公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调整情况,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有效推进了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了高质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反腐败协调职能,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依规履职,确保各项规定刚性落地,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同作战、步调一致、优势互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地区反腐败协调工作打开新局面,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围绕工作职责,强化组织协调,按照协调的事项范围、适用程序扎实有效履行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案件通报和线索移送工作,强化案件查办中、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协作配合,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加以贯彻执行,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反腐协调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要筑牢防逃堤坝,巩固防逃追逃良好局面,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的理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风险意识、危机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巩固好当前良好局面。(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