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工作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文光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协调小组办公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新调整的协调小组人员组成情况,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反腐败协调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审议了新修订的《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通报了2021年全区反腐败协调工作总体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了2021年各成员单位移送查办问题线索(案件)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坚守职能定位,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履职尽责,规范有序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反腐败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工作合力越来越强,综合效果越来越明显,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党组(党委)要继续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以上率下,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高质量摸排问题线索,拧紧反腐倡廉发条。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融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发挥综合效果,促进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成果共享制度机制落实落细。三要落实主体责任,巩固反腐成效。聚焦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问题检视整改,持续巩固防逃追逃的良好局面。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出走、失踪、外逃情况要时刻关注、定期排查,紧盯单位内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定专人做好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岗位调动等内容,为精准监督提供廉政清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方向,坚持在反腐败工作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高效发挥职能,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反腐败工作“一盘棋、一个调、一张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