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通过多形式、多角度的学习培训,研学活动,实战练兵等,将“攻坚行动”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以学以致用、执行并进为目标,本周业务课堂在“精、细、实”上认真选择学习内容,以“证据”和“微腐败案件审理”为角度,力求以精细具体工作为切入点,补齐短板,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工作,提升案件质量。
近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郭玮嫣以“查办职务犯罪类型案件——用证据说话”为题,从证据类型、证据收集运用、证据审核把关、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4个方面,结合具体审理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对“二十四字”工作方针调查取证从正反两个方面通过举例方式进行了讲解,并针对《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职务犯罪证据的庭审标准、非法证据排除等理论及实践工作中的难点工作进行了重点说明并给出实际工作中操作性很强的建议。
新城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吴爱平以“关于审理‘微腐败’案件的几点感受”为题,从“微腐败”概念的由来、“微腐败”的特点、“微腐败”的几种表现形式、做好“微腐败”案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4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吴爱平通过对近年来审理微腐败案件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微腐败”案件需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重点审查农村“三资”领域方面的问题,二是紧盯涉农惠农资金、扶贫项目、资金等的去向问题,三是要重点关注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方面的问题。以实际案件为依托,详细的列明案件审理中常见的证据缺失、取证瑕疵等问题,指向性明确。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今天的业务培训干货满满,即务实又具有时效性,既收获了证据理论又补足了实践工作的业务短板。(杨洁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