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研读《中国纪检监察报》中《补短板、强弱项、办铁案,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一文,我对文章的内容深有感悟,结合自身工作想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基层治理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域,近年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抓住法治化、规范化这个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不断深化实践,才能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水平,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制度机制健全,履职精准,才能破解基层监督执纪难题。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改革成效不断彰显,街道纪工委己经破除了“零立案”、“零查处”,但当前乡镇、街道纪工委阵地、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困难,比如监督检查的保障措施还不够到位;谈话室、独立办案区等设施还不完善;街道纪工委开展监督检查、执纪问责还有偏弱偏轻的现象;在案件办理中政治把握、程序意识、证据标准、质量要求上还有待加强,距离做到“会办案、敢办案、想办案”还有差距等等。乡镇、街道监察职能全覆盖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就要做到制度机制健全、精准履职、专人专责,熟悉法律法规,贯通纪法衔接,才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目前,街道纪工委与派出监察办公室合署办公,压紧压实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政治责任,提出了制度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各项工作制度、程序逐步规范,不断将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精准化、程序化。自2018年以来,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平均每年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级专案及巡察工作培训达3次以上,真正做到了以案代训,持续提升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有力破解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不足、办案人情干扰的难题。在办案过程中,把握正风肃纪阶段性特征,聚焦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聚焦顽瘴痼疾、隐形变异、苗头倾向,聚焦发展堵点、民生痛点、改革难点,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考验,让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在基层不断巩固充盈。(马国成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钢铁路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