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改进提升干部作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激发广大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以年度“清风干部”评选为重要抓手,引领干部队伍建设新风尚。
一、标杆示范,“清风”涌动
新城区纪委监委始终把“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作为正向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效抓手,持续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政治体检”,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评定的重要标准,确保一批政治过硬、担当作为的“清风干部”脱颖而出。
二、完善机制,严把“关口”
(一)在评选范围内做到“应评尽评”
今年坚持逐级覆盖、梯次推进的原则,在评定单位范围上,将4家区属国有企业纳入。在评定人员范围上,从之前的科级、股级、村“三委”干部,今年扩大覆盖到全区所有在编在岗监察对象,村“三委”成员,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监察对象。虽然评选的工作量增大了,但是能够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做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能激励广大基层普通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全区共74家单位共上报拟评定“清风干部”5271人。
(二)今年在评定标准上“硬指标”和“软标准”相结合
合理设定违纪违法“硬标准”,即2020年度内没有违纪违法问题,没有被追究党纪政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列出了10类不适合评定的情形。同时引进道德诚信、群众满意度“软指标”,实行“官评”+“民评”的评定方式,提高评定标准。
(三)严把评定审核关
审核是“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发挥“清风干部”正向激励引领作用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委建立了“区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由纪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公检法、组织人社等共计13家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及时做好法规政策界定,对汇总的全区拟评定人员严格进行审查核对,列出不符合人员,新城区纪委监委针对以上人员与各部门一一进行核实,经过会商将符合标准仍可评定的人员继续保留,将确属不符合评定标准的排除出去,将不符合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的,移交案管作为问题线索查办,经过联审和初选公示后,今年符合“清风干部”评定标准的人员共5163人,清风岗51个,清风窗口36个,清风社区23个,清风村8个。
三、转化成果,激发“活力”
(一)重视结果运用。今年全区共评选出“优秀清风干部”78名,今年将从“优秀清风干部”中评选出10名“清风标兵”。同时会同组织部门、干部所在单位等要进一步加大“清风干部”使用力度,坚持评用结合,将“清风干部”评选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对有潜力的“清风标兵”加强针对性培养,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今年将采取事迹发布、拍摄短视频等方式宣传“清风标兵”先进典型事迹,提升群众知晓度,增强“清风干部”的美誉度。要讲好“清风故事”。提升群众认可度,增强“清风干部”的可学性。要形成宣传合力。在充分利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网站、微信、刊物、客户端、抖音等平台做好宣传的同时,将与区委宣传部门及主要媒体沟通协调,将“清风干部”选树纳入日常“大宣传”格局,通过全方位的正面宣传,全面提升“清风干部”宣传效果。(杨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