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损害营商环境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对基层党员干部触动很大,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剖析,暴露出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等深层次的问题。个别干部职工心存侥幸、工作停留表面,警醒我们一定要懂规矩、守纪律,决不能以权谋私、违规违法。”一名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干部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6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相继发现并移交涉及损害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托克托县纪委监委经核查,发现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存在服务企业群众“吃拿卡要”、托克托县检验检测中心存在违反财务收支有关规定“坐收坐支”等问题,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把“黑手”伸向管理服务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倒查相关责任人失察失责失管责任,共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5人。
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名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组织观念淡化问题,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对症开方”“靶向施治”,分别向托克托县政务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监察建议书》,责令制定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实施方案,同步召开以案促改动员会,对政务大厅违规代办业务、“黄牛”问题全面清查,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深入整顿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服务流程、加强人员及财务管理。
据了解,全区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以来,托克托县制发《贯彻落实“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层面细化明确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细警示教育、剖析查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步骤,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把反腐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1—10月,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4份,推动部门单位完成整改32项,排查廉政风险点42个,完善制度机制21项,督促主责部门处理干部5人次,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6场次。
“成功查办一起案件,好比打赢一场战役。我们不仅要能打胜仗,更要注重‘打扫战场’,搞好‘战后重建’,使党员干部真正受到警示、警戒。要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抓住‘改’这个关键,把握‘治’这一根本,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托克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柳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