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积极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牢固树立“信号灯”意识,多措并举,主动监督、迅速监督、精准监督,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推动工作开展。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督促推动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同时,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工)委督促苏木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强化责任落实,严要求督促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作用,采取实地查看、座谈走访、列席会议等形式,紧盯安全生产领域易发多发环节,主动深入职能部门,加强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安全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提高相关部门责任意识的同时,组织应急管理局、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相关负责人深入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包头市经纬能化有限公司、京东物流、闽南建材进行实地踏查,深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短板,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面纠治风险隐患。
强化监督执纪,精准化追责问责。强化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纠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履职不力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通过强化问责,形成强力震慑,从而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打牢安全生产根基,为地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