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监督执纪审查人员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执纪审查应急演练。此次演练以开展“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对标“四零”专项行动具体要求,重点围绕厘清职责底数、强化业务学习、精准发现问题、迅速启动问责和推动以案促改等五个方面开展。
厘清职责底数。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调取全区疫情防控机构组成及责任分工、网格化包联责任分工情况,中高风险区、境外人员、外来人员、途径人员、居家隔离人员、集中隔离人员、需做核酸人员名单等具体情况,为开展精准有效监督提供定责依据和数据基础。
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对《问责条例》、全国范围内23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体学习,对问责工作的对象、重点、原则、分工、程序、执行等各环节工作进行深入学习交流,集体研究总结出防疫不力应当问责的“十种行为”,为快速、精准、规范问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精准发现问题。制发《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在班子成员机动督查的基础上,成立2个督查组,1个执纪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日查夜巡等方式,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督查,重点对返包人员排查监控情况、隔离点防控情况、居家隔离管控情况等开展抽查。
迅速启动问责。通过每日召开碰头会的形式,对当日发现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对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每日下发督查通报或整改通知督促立行立改;对存在管理失职的轻微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开展审查调查;调查结束后审理室在3日内对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
推动以案促改。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边查办边整改的原则,从问责对象本身、所在单位部门、所属行业领域等方面,全面排查问题根源,找准“病根”和“病灶”,督促立即开展以案促改,全面提升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