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做细做实巡察前准备工作,为高效完成十二届新城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绘好一张“施工图”,把牢政治定位。区委巡察办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原则,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重点、工作步骤和纪律要求,保障巡察组井然有序、更加规范开展巡察工作。同时,为确保巡察工作方案操作性更强,监督重点更加具体,区委巡察办组织常设巡察组对方案进行了联审,征求了组内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后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以领导小组文件印发方案,要求各巡察组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切实把方案要求落实落地。
建立两个清单,明确巡察重点。被巡察对象确定后,区委巡察办广泛收集有关政策文件、制度和已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一方面巡察办函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等16家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向巡察组通报十九大以来涉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及相关线索等,形成问题清单。另一方面,巡察办广泛收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和国企改革的重要讲话,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自治区、呼市、新城区关于国企改革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内法规条例等编印资料汇编50册。同时,巡察办向各巡察组提供了上一届区委巡察区属国有企业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24份。
夯实三道防线,确保巡察安全。区委巡察办坚持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巡察干部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夯实三道防线,力促巡察监督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一是夯实思想防线。8月28日至9月3日,先后召开了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见面沟通会和进驻动员会,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顺利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二是夯实能力防线。区委巡察办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敢于担当、公道正派、作风优良等原则,针对本轮被巡察单位特点,从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专员库中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并函请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抽调巡察专员,充实巡察力量。同时,为切实提高巡察专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凡巡必训”要求,区委巡察办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邀请区财政局局长武亚钢和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闫文娟围绕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巡察对象特点、国企概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授课。三是夯实纪律防线。严明“十严禁”纪律规定,巡察专员签订《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承诺书》共48份,强化警示教育,使巡察人员将纪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确保巡察纪律不缺位。(张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