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召开第十一届新城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回头看”专项巡察整改(以下简称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会议。
会上,涉及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13家被巡察党组织分管领导,分别交流汇报了各自单位一个半月以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被巡察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日常监督角度,区委巡察办从巡察监督角度分别通报了整改期内监督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的情况和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会议要求,日常监督部门和专项巡察整改的13家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压实整改工作责任,规范整改工作流程,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规范有序、提质增效。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盯紧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全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二是实时了解整改进度,巡察办要通过梳理13家被巡察党组织动态整改台账、召开座谈会、电话跟踪、主动督办等方式进行调度,确保持续传导压力、稳步推进整改;三是强化整改措施审核把关,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督导”,及时将苗头性、方向性的问题如巡察整改材料不规范、整改措施内容泛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欠缺、内部监控措施不足等问题解决在集中整改期内,及时纠正纠偏;四是建立巡察整改中期督导机制,适时组织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组成督导组,围绕“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责问责、建章立制”四方面内容对被巡党组织开展中期指导督导,严把整改“过程关”,确保巡察整改方向不“跑偏”、措施不“空转”。(院捷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