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杭锦后旗纪委监委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突出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突出重点内容,监督保障执行。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定细化4大项28小项的政治监督台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政法队伍专项整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黄河河道、破坏草原林地、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工作,采取“室组镇”模块化组合。开展监督检查29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全部整改到位。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审核回复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评先晋优等党风廉政意见78批5292人。
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协助旗委落实主体责任,把加强政治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用监督传导压力,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各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与9个镇党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对问题频发,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委(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件、整改函、督办函12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强化追责问责 净化政治生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强化追责问责,重点查处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强有力问责带动扎实履责。深入运用“四种形态”,既坚决查处腐败行为,又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止目前,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58%;第二种形态占27.2%;第三种形态占6.2%、第四种形态占8.6%。立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强化政治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日常业务的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从严落实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确保常态化压实责任,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杭锦后旗落地生根,深化以案促改,着眼制度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切实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杭锦后旗纪委书记杨慧春表示。(袁君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