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基层监督年”、“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抓监督、强保障,抓办案、强主业,在强化精准监督、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上守正创新,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提效加码,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敢腐的震慑有力彰显
聚焦重点领域,做细做实精准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接诉即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县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8轮25次,下发工作提醒函、建议函、重点事项督办函33份,制发《督查通报》10期,督促整改问题65个,组织召开各类督办会6轮次,集体约谈有关镇、部门主要负责人36人次。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强化基层监督执纪能力“现场会+推进会”,靶向施治基层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完善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审查调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七项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理顺了线索分办、专题研判、组团办案、督查督办、审理把关、处理处分等工作环节,推动审查调查规范化、程序化、精准化,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09件,立案56件,结案38件,分别同比上升44.14%、194.7%、22.6%,审查调查工作实现“量”“质”“效”全面提升。
不能腐的监督制约更加紧密
统筹发力深化专项整治。紧盯各类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腐败、作风、责任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以“大起底”式监督直面历史遗留问题,以“地毯式”监督直指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主动发现了一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等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格执纪、精准问责。今年以来,办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9件,立案9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典型案例2批2起;办理供销系统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3人;办理林草领域问题线索6件,立案2件4人,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标本兼治强化以案促改。制定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方案》,明确25项主要工作任务和落实整改要求的12种具体方式,精细划分机关部室责任,规范开展以案促改流程步骤和各环节权限、时限要求。下达纪检监察建议23份,督促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电话提醒、实地踏查和召开整改落实汇报会等方式,跟进“两书”落地见效,达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初步形成
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建立以廉政宣讲团为主,2个村级廉政教育基地为辅的“1+2”廉政宣传模式,发挥阵地教育、基层宣传双管作用,开展“清风送廉”宣讲、“青城纪语”讲堂等各类廉政教育活动170余次,受众达6000余人。精准化开展警示教育。突出“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组织召开系统性警示教育大会8轮次,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包联工作,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6场次,强化以案明纪、以案释德,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 李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