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我这个问题会引起县纪委书记的重视,我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县纪委真心的帮群众办事,帮我们解决问题。”银号镇信访群众老吕在“反馈记录表”写下了“满意”的意见。“书记,我想加你微信。”老吕高兴地拿出手机添加了姚书记的微信。
这是内蒙古固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姚桂芳同志下访答复、化解矛盾时的情景,也是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纪委监委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着力点,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采取“三个一”措施扎实推进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
一把手挂帅,跟踪督办,提升办案质效。县纪委监委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通过纪委常委会和专题会定期听取“微腐败”大清扫工作中未办结案件进度、已办结案件反馈满意率等情况;分管领导通过调阅案卷,指导和督促承办部门的案件核查处置工作,对办理结果严格把关;信访室全程跟踪督办,督导检查全覆盖,确保“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律提级领办,严谨缜密,提升办案质量。发挥“室组地”联动办案优势,第三轮“微腐败”11件问题线索均由联系镇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提级领办。对调查中没有书证、取证困难、调查难度大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厘清查办思路,确保程序规范,查有实据。必要时由审理室提前介入,审核把关,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一线督导下沉,深入基层,积极化解矛盾。建立“包案领导+纪委监委+各镇党委”模式,包案领导、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镇党委负责人积极沉入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其反映的业务内问题调查结果逐一反馈,对业务内外相互交织的信访件剥离,分类答复,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复,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结合“领导接访”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结合“上访变下访”直插基层,让群众的问题在家门口得到答复。
2020年以来固阳县“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0份,推动镇政府解决存在问题、整改问题17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对4个微腐败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截止目前,第三轮第一批“微腐败”大清扫行动11件问题线索,办结9件,反馈率100%,满意率89%。(固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徐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