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党总支统一部署,于8月4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顺利完成党总支和机关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大会严格按照党总支换届选举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随后,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按照选举流程分别完成了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新城区纪委监委新一届党总支及三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标志着机关党建工作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支部凝聚力,提升党总支的战斗力,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刘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