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在一次偶然的阅读中,我读到了这句话。学法、普法、懂法,对于这三个字眼,我的理解是,三者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近几年,我在媒体上查看到不少人被骗、因不懂法走上歧途等案例,想来心寒和心痛。结合自己学法用法的实践来思考,我认为学法、普法、懂法的前提,是要增强个人的学法用法意识。没有这种意识,就学不好法,也不易做到学以致用和树立法治思维。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法、普法、懂法,更要树立法治思维和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当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法律知识不够丰富,学以致用方面也存在差距,根本原因还是学法用法意识缺乏。
今后,我们应从两个方面入手,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一是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举办“知法犯法”、“侥幸犯罪”等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沟通交流会,让其懂得并不是学了法、普了法、懂了法,就不会去违法犯罪或者不会被绳之以法。二是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如组织力量开展“法治走基层”宣讲活动,组织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和相关法治问卷调查活动;又如,组织干部进行“模拟诉讼”、“法治小品表演”等寓教于乐活动。通过这些实践活动,以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促使其树立法治思维,并在工作中能够适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 王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