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立足基层规范化建设,以“规范”“高质量”为中心,指导基层纪(工)委配齐软硬件设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监督“触角”。
“软硬”兼备,做好监督保障。一方面在选优配强苏木、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以及“三专、三兼、三辅”人员的同时,从机关选派6名综合能力强的干部到基层脱产挂职,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增添助力。另一方面,在统一机构名称和挂牌标识的基础上,督促完成兼具办公、接访、谈话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纪检监察“三室”场地建设,并按需配齐岗位牌、资料柜、档案柜、电话、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打造设备齐全、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截至目前,基层纪(工)委共配备办公室7间、信访接待室7间、谈话室8间。
“末梢”激活,提升人民信任。一是把好选人用人关口,督促7个苏木、镇(街道)指导21个嘎查村(社区)选举产生嘎查村纪检委员21名、嘎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73名。二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对180余名嘎查村(社区)“两委”及其配套组织成员集中开展纪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制定完善监督机制,督促纪检委员和嘎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深入群众进行政策宣讲、了解问题以及化解矛盾,让监督直抵“终端”,政策深入人心。
“标准”上墙,推动履职尽责。区纪委监委始终将制度先行放在首位,督促各苏木、镇(街道)制定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10个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管理,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同时,对标上级工作要求,全面规范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相关业务流程及文书格式,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链条”,进一步增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活力。今年以来,7个苏木、镇(街道)纪(工)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2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