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会采取有力举措,推进正风肃纪,把“四风”曝晒在阳光下,这是区纪委监委纠治“四风”打出的一项“大招”。“端午节”是“四风”问题容易滋生的传统节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监督对象礼品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巩固赛罕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赛罕区纪委监委积极响应市纪委《关于2021端午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组织11个镇、街道纪(工)委,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由党风室人员组成机动组,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查。共对全区11个地区、22家单位(部门)及67个二级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赛罕区纪委监委按照《通知》要求,组成2个交叉互查组,于6月10日、11日对清水河县开展了为期2天的监督检查,对城关镇、宏河镇、喇嘛湾镇、五良太乡、窑沟乡等5个乡镇,6个村、社区进行定点抽查和明察暗访。重点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吃喝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三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越是节假日越不能放松要求,越是不起眼的细节越要管得严,赛罕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各地区、各单位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在强化警示教育以及预防提醒等方面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加强重要岗位、重要时段的廉政教育提醒工作。对节假日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不断提升赛罕区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