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委巡察机构把组办联审巡察报告作为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环节,围绕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报告是否紧扣“三个聚焦”、是否围绕2020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县委第九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等内容,把好“三关”,做深做实组办联审,实现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把好报告起草关。组办联审前,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和巡察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向巡察组发出工作提示,明确巡察报告起草要做到副组长、组务会、组长“三级把关”,巡察报告内容要把好政治关、“画像”关、事实关、建议关、格式关。
二是做实联审定性关。组办联审时,组办之间逐一对照发现问题分析点评,针对巡察报告中的每一个论点,重点分析论证是否符合逻辑、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文字表述是否严谨、事例支撑是否有力、数据分析是否严密、移交问题线索有无遗漏,在增强问题整改针对性上反复斟酌,做到发现问题与意见建议相互呼应。
三是聚焦整改落实关。组办联审后,巡察组对报告再次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通过组办联审、集体讨论、完善报告,实现指出问题精准聚焦,有效增强组办一体化发现问题能力,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奠定坚实基础。(付少雄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