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六个环节中,发现问题和撰写报告就像耕耘与收获的关系,一个是过程,一个是结果。巡察报告不仅是巡察发现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承载载体,也是区委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情况、研究提出巡察成果运用的重要依据,更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的基本遵循。四届赛罕区委第十一轮巡察了解已于近日结束,为确保给被巡察单位精准画像,各巡察组在撰写巡察报告时,突出“严、准、实”,确保全面反映巡察成果。
牢记政治定位,“严”字当先。巡察是政治监督,因此巡察报告必须首先突出政治性,无论被巡察单位出现什么问题,必须从政治立场、政治站位、政治意识上查找根源。因此,对一个问题的描述,不能简单的平铺直叙,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严格找到违规违纪的法规依据,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巡言巡语来进行描述和定性。
突出个体差异,“准”字把关。每个被巡察单位都有自身独特的职责定位,因而巡察报告中除少量共性问题外,必须提炼突出其个性化特质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千人一面”。本轮共授权三个巡察组,分别对优化营商环境、政法系统进行巡察“回头看”,对20个社区进行常规巡察,各被巡察对象都具有自己独特鲜明的职能使命,因此各巡察组在撰写报告时,再次深入了解了各被巡察单位的“三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相关领域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确保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
坚持实事求是,“实”字兜底。客观真实的把问题反映出来,是撰写巡察报告的最基本要求,撰写巡察报告时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想象推理、隐瞒真相。本轮巡察各组在撰写巡察报告时继续严格坚持“问题底稿”制度,报告所表述的突出问题都有典型事例和数据做支撑,每个写进报告的问题都有底稿作支撑,确保字字有根据、事事有出处,力求事例具体、数据详实,客观真实地把问题反映出来,把巡察报告撰写成巡察组的“成绩单”,被巡察党组织“体检单”。(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