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领导的提醒和警示,存在的问题回去马上整改,今后我会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东河区某单位“一把手”在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时表态道。这是东河区纪委监委运用常态化提醒警示机制压紧压实“一把手”责任的一个工作缩影。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对象,通过完善监督清单、落实日常监督、创新监督举措等手段,切实强化“一把手”监督,有效制约和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明确责任清单,牵住监督“牛鼻子”
“台账式、清单式的监督模式,让监督目标更明确、监督任务更细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质效也得到了有效提升。”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为了更好地落实对“一把手”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汇总122项监督内容,制定完善《东河区纪委监委政治监督重点台账目录》,督促被监督单位建立政治责任清单,同时将“一把手”规范履职相关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明确5类8项19条“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政治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细化为具体任务要求,划出“一把手”正确履职轨道。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强化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监督方式、监督保障、结果运用等,全面把握“一把手”权力运行特点、规律,对照清单、逐项销号,挂图作战、闭环监督,督促“一把手”落实落细“第一责任人”责任。
注重抓早抓小,落实监督“常态化”
“我们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转变了个别副职领导对单位重大事项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一把手’权力运行,对于防控廉政风险和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聚焦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紧盯党政“一把手”“关键少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充分发挥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围绕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等重点内容,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议、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区纪委监委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今年以来共回复41批1818人次,防止“一把手”带病提拔。同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结合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等情况,形成政治生态评估意见,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建立“三谈一会”“两书一函”常态化提醒警示机制,综合运用任前廉政谈话、任中廉政提醒、诫勉谈话、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及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醒函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去年以来,组织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4批159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一把手”谈话7批22人,向全区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线上”发送廉政提醒函97份。此外,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警示教育,精心打造警示教育“套餐”,通过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强化身边事对身边人的警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监督“全覆盖”
区纪委监委创新推行“一体化”监督工作办法,搭建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监督、机关综合部门协同配合、纪检监察室指导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监督、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同级监督、巡察力量参与监督的统筹联动、协同配合的“一体化”监督“东河模式”,凝聚监督合力,加大对全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履职情况的“全覆盖”监督。将全区77家部门、单位“一把手”履职情况纳入“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对19条任务指标逐项赋分,通过“智能+人工”、“线上+线下”的方式,实现一事一记、随做随记、动态更新和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对“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效能。配套“同级监督”钉钉小程序,全区县级领导干部通过小程序随时查看分管领域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设置“工作预警”“时间预警”,对于超期未落实和即将到期的重要工作,向相关领导发送工作提示,切实加强督查督促效果。今年以来,点对点向“一把手”发送提醒函5份,督促整改问题10个。
“同级监督”钉钉小程序
“‘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作为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对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起着关键作用,是实施监督的关键所在,必须想方设法把监督落实、落细、落到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东河区纪委监委 李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