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采取多项举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格执纪监察、安全办案的要求贯穿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全过程,不断规范执纪审查、监察调查行为,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第三纪检监察室对室内2020年以来已办结的各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证据收集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等方面进行,兼顾文书格式、卷内目录制作等方面。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注重查与评的结合,着力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
二是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注重第三纪检监察室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通过以案代训、参加培训、与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办案协作配合,让案件在审查调查过程做到有机贯通、协同高效,通过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的开展。
三是坚定落实“双公开、双反馈”机制。第三纪检监察室把“去官气、接地气”和“下一线、进基层”作为工作准则;把深查细查和严谨公正,作为工作要求;把群众满意和矛盾化解,作为工作目标,有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进以案促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教育内容,严格监督执纪,坚持“点”上教育与“面”上预防相结合,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以个案这个“点”,深入查找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思想道德建设、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细化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五是加强对“两书”执行的全程跟进督办。注重将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与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结合起来,把准关键点,确保整改落实不打折扣,监督监察“掷地有声”。
六是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包联成效。第三纪检监察室包联干部坚持主动下访,全面了解掌握基层信访动态,督促问题线索查处,及时回应和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化解基层矛盾。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按程序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郭宁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